• 败诉
    男子因父去世休假8天遭辞退,法院二审公司败诉:订立《员工手册》时,我劝你耗子尾汁 这几天,“上海一男子因父去世请假未获批,强行休假被公司辞退”的消息迅速登上网络平台热搜榜,引发网友热议。 该案件主人公叫陆云生(化名),安徽人,系上海某物业公司员工。据网上报道称,2020年1月6日,陆云生因父亲病重曾向其主管提交事假申请,随后准备回安徽老家,请假时间为2020年1月6日至1月13日。 次日,陆云生因公司未准假而返回,途中得知其父亲去世便再次回家处理丧事。2020年1月14日,陆云生返回上海,并于次日起开始上班。 但骚操作的是,陆云生处理完父亲后事返回公司上班时,公司却根据公司内部《考勤管理细则》管理规定,以“累计旷工三天以上(含三天)者,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”为由,对陆云生予以辞退,没有任何赔偿。 经仲裁和一审二审两次诉讼,最终,法院仍判定公司向陆云生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共计75,269.04元。 作为打工人,小招姐跟大家一样,看到这个结果大快人心。当事人陆云生拿到了应得的赔偿,公司也因自己的蛮横霸道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。 但与此同时,这件事也给我们敲响了一个警钟:作为公司的HR或管理者,在制定公司内部规则制度的时候千万要“耗子尾汁”。  1、为什么该公司会遭到网友口诛笔伐这件事爆出来以后,之所以网友几乎一边倒地声讨该公司。除了对尚处于丧父之痛的陆云生的心疼外,更是因为公司罔顾法律与人性,在处理问题时手段既不合理,又不合法。 先来说说该公司不合理的地方。 在这场争议中,当事人陆云生因父亲去世回老家操办丧事,既是处理突发的家庭事务,也属尽人子孝道。站在公司的立场上,当员工遭遇重大家庭变故,也应当予以充分的尊重和理解。 而且,即便在公司制度上针对请假审批流程与旷工时长处罚有所规定,但也应当在现实中,充分考虑员工的情况。该员工老家在安徽,路途时间耗费较多,再加上当地丧葬习俗中仍然保持停灵的习惯,尊重民俗,体恤员工的具体困难与不幸也是用人单位应有之义。 再来说说公司不合法的地方。 该公司在辞退当事人时,所依据的是员工制度中“旷工累积超过三天”。实际上,陆云生因其父病危于1月6日早上提交了事假申请,且公司的相关领导已在请假单申请上签字。 当日下午,公司才将陆云生的请假申请提交集团公司审批,并于次日才告知陆云生请假未获批准。所以,陆云生1月6日的缺勤行为,系因公司未及时行使审批权所致,不应认定为无故旷工,同时,即便是缺勤,也应当算做事假。 而陆云生所缺勤的6个应出勤日,扣除3天丧假,1天事假,实际上只旷工2天,也并未达到公司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。 你看,制度是一回事,行使制度和权力又是一回事。 法不外乎人情,当蛮横的条例凌驾于法律和员工的尊严之上时,员工寒心,公司所失去的也绝不仅仅是赔偿金那么简单。 2、制度的核心是管理,而非控制其实,这件事也值得HR和企业管理者反思。 这是因为,许多HR和管理者在制定公司规则制度的时候,往往会犯这样一个错误——把公司和员工看做矛盾对立的双方。 在保全公司的时候“用力过猛”,在执行规定的时候,也会把所谓“制度”作为伤害员工的利器。 怕员工请假频繁,所以将请假审批制度层层明确;担心员工报销、支付有猫腻,除了审批外还要加上时间过长的账期和“限定”额度; 怕员工陷入倦怠无法长久保持积极的工作状态,要制定更为残酷的绩效考核制度; …… 殊不知,不公允以及不考虑实际情况时所行使的制度,就像一道“枷锁”,以为约束了员工的不良行为,实际上却限制了公司向前发展的动力。 网上曾报道过,浙江宁波王女士曾因没有及时回复工作消息而被辞退,事件的关键点就在于“制度”。 当晚10点23分,领导在微信群里要求所有人在10分钟内发当月的营业额,王女士因为10点就入睡了所以没看到。 结果第二天单位直接通知她:“你被辞退了”,连商量的余地都没有。事后领导还解释说,“没办法,公司就是这个制度”。 按制度办事有错吗?没有错,错就错在王女士不该早睡? 这样的结果,让人觉得很不舒服,特别是看到领导事后的解释。 一个好的、向上发展的公司,它所设立和执行的制度出发点与落脚点应当是约束员工不好的行为,其核心是管理。 一个不好的制度,非但不能起到管理的作用,反而容易成为伤害员工的“遮羞布”。 对HR和管理者而言,我们要明白,职位与职能赋予我们为公司制定规则的权力,而这份权力的重点是促使员工和公司发展得更好。 3、制度有力度,更要有温度当然了,法律法规尚有漏洞,这个世界上也没有哪一个公司拥有完美的制度。 但是,“规矩”是死的,人却是活的。 前不久,阿里集团宣布取消日报制度,内网和外网中,不少阿里的员工洋溢着喜悦之情。其中,有一条阿里员工的动态这样写到“阿里员工苦日报久矣”。 这是因为在日常工作中,许多员工除了要应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压力外,撰写提交每日工作日报不仅要占据大量的工作时间和精力,还有可能被“制度”所裹挟。 起初,公司设立日报制度,为的是希望员工能够认真反思和总结。通过写日报这一过程,发现自己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。 但在执行过程中,当设立日报的初衷逐渐“变味”以后,这一制度和要求就成了降低员工工作幸福感的枷锁,成了破坏工作成果和工作氛围的“项上刀”。 为什么现在好些人会“谈《员工手册》色变”?有时候并不是因为制度有错,而是在执行过程中过于僵化,没有考虑现实情况,让本来好的初衷变了味道。 制度不该强人所难,在执行制度时,我们也应该将制度与情感、尊重、现实情况很好地结合起来。 有温度、有人情的管理,才能让员工没有后顾之忧,全心全意助力企业发展。
    败诉
    2021年01月28日